论文的结论部分,应反映论文中通过实验、观察研究并经过理论分析后得到的学术见解。结论应是该论文的最终的、总体的结论。换句话说,结论应是整篇论文的结局,而不是某一局部问题或某一分支问题的结论,也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。结论应当体现作者更深层的认识,且是从全篇论文的全部材料出发,经过推理、判断、归纳等逻辑分析过程而得到的新的学术总观念、总见解。
结论应该准确、完整、明确、精练。
结论的写作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①本文研究结果说明了什么问题;
②对前人有关的看法作了哪些修正、补充、发展、证实或否定。
③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或遗留未予解决的问题,以及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的关键点和方向。
"结论"部分的写作要求:
措词严谨,逻辑严密,文字具体,常象法律条文一样,按顺序1、2、3……列成条文,用语暂钉截铁,且只能作一种解释,不能模棱两可、含糊其词。文字上也不应夸大,对尚不能完全肯定的内容注意留有余地。